黄冈市总工会内设机构
信息来源: 时间:2017-10-30 15:24:51 浏览量:
根据《黄冈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市总工会机关内设7个部门。
(一)办公室(研究室)
负责市总工会工作部署的协调、督查和服务工作;承担市总工会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和重要课题的调研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进;负责市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扩大)会等重要会议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文稿;负责党组日常工作,协助市总工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的文明单位创建、综治、文秘、档案、保密、统计、年鉴、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对外友好交流合作的联系与组织工作;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组织基层部
研究制定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指导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管理工会领导干部;负责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常委会有关人事事项的组织工作;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制定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指导基层工会队伍建设及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推动开展“职工之家”活动;指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开展民主管理工作;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指导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与同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权益保障部( 女职工部)
参与有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法规草案的研究、拟订;指导和组织实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维护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做好工会有关农民工的服务协调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指导、组织和实施职工普惠服务项目;推动工会组织建立集体协商和监督保证机制,研究提出工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指导意见;指导推动地方工会参与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参与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工会法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工作的协调、督查和落实,建立与有关部门会商机制;负责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工作的协调、督查和落实,建立与有关部门会商机制;指导地方工会做好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总工会信访工作。
负责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的工作;负责女职工组织建设的研究和指导;参与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调查研究女职工工作、生活、学习、教育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特殊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
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宣教网络部
负责工会宣传教育、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及信息工作;参与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体工作方针政策的制定;负责组织协调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宣传;负责劳动模范典型事迹的宣传;组织职工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负责开展工会网上工作,培训管理工会网上工作队伍,做好网上引导、动员和服务职工群众工作;负责牵头和协调推进全市工会系统“互联网+”服务职工体系建设;负责工会新媒体建设和网站管理工作;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
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等方面的工作;承担全国劳模和“五一”动奖章、奖状、工人先锋号获得者,省劳模和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工人先锋号及市劳模、“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推荐、表彰、管理等工作;参与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参与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各级工会参与职工劳动安全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承担职工技术协会办公室工作;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 财务资产管理部
研究制定工会系统的财务、财产管理办法;管理市总工会本级留成工会经费;管理本级工会的资产,对全市各级工会财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全市各级工会及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市总工会机关行政经费的审核及监督管理;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有关工会经费审查监督规章制度的拟订工作;指导全市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工作;负责对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和县、市、区总工会、黄冈高新区工会、市总工会直管的市直委办局工会、企事业工会财务预决算和经济活动的审计;负责对全市工会经费和各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黄冈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市总工会机关内设7个部门。
(一)办公室(研究室)
负责市总工会工作部署的协调、督查和服务工作;承担市总工会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和重要课题的调研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进;负责市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扩大)会等重要会议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文稿;负责党组日常工作,协助市总工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的文明单位创建、综治、文秘、档案、保密、统计、年鉴、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对外友好交流合作的联系与组织工作;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组织基层部
研究制定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指导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管理工会领导干部;负责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常委会有关人事事项的组织工作;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制定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指导基层工会队伍建设及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推动开展“职工之家”活动;指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开展民主管理工作;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指导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与同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权益保障部( 女职工部)
参与有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法规草案的研究、拟订;指导和组织实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维护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做好工会有关农民工的服务协调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指导、组织和实施职工普惠服务项目;推动工会组织建立集体协商和监督保证机制,研究提出工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指导意见;指导推动地方工会参与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参与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工会法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工作的协调、督查和落实,建立与有关部门会商机制;负责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工作的协调、督查和落实,建立与有关部门会商机制;指导地方工会做好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总工会信访工作。
负责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的工作;负责女职工组织建设的研究和指导;参与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调查研究女职工工作、生活、学习、教育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特殊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
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宣教网络部
负责工会宣传教育、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及信息工作;参与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体工作方针政策的制定;负责组织协调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宣传;负责劳动模范典型事迹的宣传;组织职工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负责开展工会网上工作,培训管理工会网上工作队伍,做好网上引导、动员和服务职工群众工作;负责牵头和协调推进全市工会系统“互联网+”服务职工体系建设;负责工会新媒体建设和网站管理工作;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
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等方面的工作;承担全国劳模和“五一”动奖章、奖状、工人先锋号获得者,省劳模和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工人先锋号及市劳模、“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推荐、表彰、管理等工作;参与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参与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各级工会参与职工劳动安全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承担职工技术协会办公室工作;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 财务资产管理部
研究制定工会系统的财务、财产管理办法;管理市总工会本级留成工会经费;管理本级工会的资产,对全市各级工会财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全市各级工会及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市总工会机关行政经费的审核及监督管理;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有关工会经费审查监督规章制度的拟订工作;指导全市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工作;负责对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和县、市、区总工会、黄冈高新区工会、市总工会直管的市直委办局工会、企事业工会财务预决算和经济活动的审计;负责对全市工会经费和各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