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湖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8-03-28 14:54:33 浏览量:
鄂工发[2018]9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各大型企事业工会,省直各产业(厅局)工会,省金融各行(司)工会,省直机关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广大职工在本职岗位上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夯实湖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软实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功立业,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决定在全省联合开展“荆楚楷模•职工职业道德标兵个人”和第十二届湖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一、评选类别
(一)湖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评选湖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50家、湖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50名。名单分配见附件1。
(二)湖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
通过组织审查、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的方式,从各地各单位推荐的50家先进单位中,评选出10家标兵单位。
(三)荆楚楷模•职工职业道德标兵个人
省“荆楚楷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照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荆楚楷模”推荐评选工作的办法〉的通知》(鄂宣发[2016]11号)精神,从推荐产生的50名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中评选10名 “荆楚楷模•职工职业道德标兵个人”,并进行重点宣传。
对符合“湖北五一劳动奖状”条件的标兵单位、符合“湖北五一劳动奖章”条件的标兵个人,省总工会将分别授予“湖北五一劳动奖状”、“湖北五一劳动奖章”,同时作为“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申报的候选对象。
二、申报条件
在湖北境内注册的法人经济实体、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在这些单位工作的职工,凡具备条件,均可申报。
(一) 湖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推进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2)重视本单位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有职业行为规范,有针对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有遵循职业道德的制度安排,职工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操守,社会影响良好。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在扶贫帮困助学等活动中,表现积极主动,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方面有积极贡献。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单位对社会的服务或销售产品过程中,无欺诈、欠薪、逃税等记录,具有较高的诚信度。
(5)获得过市州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或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荣誉称号。
(二) 湖北省职工职业道德先进个人
(1)政治坚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爱岗敬业。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以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以及节能减排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3)诚实守信。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德为先、以信立业,用诚实劳动获取合法报酬,口碑信誉良好。
(4)服务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创新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5)奉献社会。坚持党和国家利益至上,自觉承担社会义务,乐于公益,富有爱心,在扶贫济困类活动中表现积极。
三、申报及评选办法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总工会,各大型企业工会,省直各产业(厅局)工会,省金融行(司)工会,省直机关工会,按照评选条件集中申报。申报对象以基层企事业单位和一线职工为主,突出服务窗口。各市州总工会申报前,应经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并向同级党委宣传部、文明办通报情况并征求意见。
先进单位和个人均需准备2000字事迹材料、500字事迹简介、填写申报表(附件2、3)一式两份。电子材料请发送邮箱:hbszghxjb2018@163.com,纸质材料请邮寄: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9号湖北省总工会宣教(网工)部徐凯收,邮编:430077,电话: 027-88738104。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4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第十二届湖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
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第十二届湖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
3、第十二届湖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申报表
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文明办
湖北省总工会
2018年3月5日
附件1:
第十二届湖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先进单位(个)
先进个人(人)
武汉市总工会
4
4
黄石市总工会
1
2
襄阳市总工会
3
3
荆州市总工会
2
1
宜昌市总工会
3
3
十堰市总工会
2
1
孝感市总工会
1
2
荆门市总工会
2
1
鄂州市总工会
1
2
黄冈市总工会
1
2
咸宁市总工会
2
1
随州市总工会
1
2
恩施州总工会
2
1
仙桃市总工会
1
1
潜江市总工会
1
1
天门市总工会
1
1
大型企业工会
15
15
省直产业(厅局)工会
6
6
省直机关工会
1
1
附件2
第十二届湖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邮编
推荐单位及
联系人姓名
固话及移动电话号码
何时受过何种奖励(市州级或相当于市州级)
所在单位
意 见
公 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
意 见
公 章
年 月 日
主
要
事
迹
材
料
(500字)
附件3
第十二届湖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照片
(小2寸)
出生年月
联系方式
政治面貌
学 历
工作单位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称
所在单位名称及通信地址(邮编)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市州级或相当于市州级)
所在单位
意 见
公 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
意 见
公 章
年 月 日
主
要
事
迹
材
料
(500字)
鄂工发[2018]9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各大型企事业工会,省直各产业(厅局)工会,省金融各行(司)工会,省直机关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广大职工在本职岗位上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夯实湖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软实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功立业,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决定在全省联合开展“荆楚楷模•职工职业道德标兵个人”和第十二届湖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一、评选类别
(一)湖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评选湖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50家、湖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50名。名单分配见附件1。
(二)湖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
通过组织审查、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的方式,从各地各单位推荐的50家先进单位中,评选出10家标兵单位。
(三)荆楚楷模•职工职业道德标兵个人
省“荆楚楷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照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荆楚楷模”推荐评选工作的办法〉的通知》(鄂宣发[2016]11号)精神,从推荐产生的50名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中评选10名 “荆楚楷模•职工职业道德标兵个人”,并进行重点宣传。
对符合“湖北五一劳动奖状”条件的标兵单位、符合“湖北五一劳动奖章”条件的标兵个人,省总工会将分别授予“湖北五一劳动奖状”、“湖北五一劳动奖章”,同时作为“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申报的候选对象。
二、申报条件
在湖北境内注册的法人经济实体、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在这些单位工作的职工,凡具备条件,均可申报。
(一) 湖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推进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2)重视本单位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有职业行为规范,有针对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有遵循职业道德的制度安排,职工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操守,社会影响良好。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在扶贫帮困助学等活动中,表现积极主动,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方面有积极贡献。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单位对社会的服务或销售产品过程中,无欺诈、欠薪、逃税等记录,具有较高的诚信度。
(5)获得过市州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或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荣誉称号。
(二) 湖北省职工职业道德先进个人
(1)政治坚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爱岗敬业。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以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以及节能减排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3)诚实守信。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德为先、以信立业,用诚实劳动获取合法报酬,口碑信誉良好。
(4)服务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创新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5)奉献社会。坚持党和国家利益至上,自觉承担社会义务,乐于公益,富有爱心,在扶贫济困类活动中表现积极。
三、申报及评选办法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总工会,各大型企业工会,省直各产业(厅局)工会,省金融行(司)工会,省直机关工会,按照评选条件集中申报。申报对象以基层企事业单位和一线职工为主,突出服务窗口。各市州总工会申报前,应经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并向同级党委宣传部、文明办通报情况并征求意见。
先进单位和个人均需准备2000字事迹材料、500字事迹简介、填写申报表(附件2、3)一式两份。电子材料请发送邮箱:hbszghxjb2018@163.com,纸质材料请邮寄: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9号湖北省总工会宣教(网工)部徐凯收,邮编:430077,电话: 027-88738104。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4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第十二届湖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
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第十二届湖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
3、第十二届湖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申报表
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文明办
湖北省总工会
2018年3月5日
附件1:
第十二届湖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
先进单位(个) |
先进个人(人) |
武汉市总工会 |
4 |
4 |
黄石市总工会 |
1 |
2 |
襄阳市总工会 |
3 |
3 |
荆州市总工会 |
2 |
1 |
宜昌市总工会 |
3 |
3 |
十堰市总工会 |
2 |
1 |
孝感市总工会 |
1 |
2 |
荆门市总工会 |
2 |
1 |
鄂州市总工会 |
1 |
2 |
黄冈市总工会 |
1 |
2 |
咸宁市总工会 |
2 |
1 |
随州市总工会 |
1 |
2 |
恩施州总工会 |
2 |
1 |
仙桃市总工会 |
1 |
1 |
潜江市总工会 |
1 |
1 |
天门市总工会 |
1 |
1 |
大型企业工会 |
15 |
15 |
省直产业(厅局)工会 |
6 |
6 |
省直机关工会 |
1 |
1 |
附件2
第十二届湖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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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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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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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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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及 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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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话及移动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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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受过何种奖励(市州级或相当于市州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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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 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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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意 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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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材 料 (5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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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第十二届湖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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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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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小2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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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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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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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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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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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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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名称及通信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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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市州级或相当于市州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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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 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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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意 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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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材 料 (5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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