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总工会启动2024年职工困难帮扶申报工作
信息来源: 时间:2024-09-23 09:48:29 浏览量: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地开展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让广大职工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工会组织的温暖,市总工会启动2024年职工困难帮扶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在市直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就业的职工,或在市直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达1年以上的农民工,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建档帮扶对象
1.职工(农民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并且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下的职工家庭。
2.职工(农民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仍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下的职工家庭。
(二)送温暖对象
1.因公牺牲职工遗属(需提供已去世职工因公证明)、因工(公)伤残职工家庭。
2.患职业病、非自愿性待岗下岗失业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
3.遭受突发意外、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出现生活困难的职工。
4.核工业特殊困难群体。
符合上述条件的职工可以联系所在单位工会办理向上申报手续,因公牺牲职工遗属向因公牺牲职工生前所在单位工会申报,申报时间截止2024年10月31日。
申报材料和申报流程请咨询市职工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13)862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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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地开展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让广大职工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工会组织的温暖,市总工会启动2024年职工困难帮扶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在市直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就业的职工,或在市直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达1年以上的农民工,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建档帮扶对象
1.职工(农民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并且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下的职工家庭。
2.职工(农民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仍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下的职工家庭。
(二)送温暖对象
1.因公牺牲职工遗属(需提供已去世职工因公证明)、因工(公)伤残职工家庭。
2.患职业病、非自愿性待岗下岗失业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
3.遭受突发意外、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出现生活困难的职工。
4.核工业特殊困难群体。
符合上述条件的职工可以联系所在单位工会办理向上申报手续,因公牺牲职工遗属向因公牺牲职工生前所在单位工会申报,申报时间截止2024年10月31日。
申报材料和申报流程请咨询市职工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13)8621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