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黄冈市总工会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黄冈发布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24-02-29 17:12:50 浏览量: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推动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的通知

黄政办发〔202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市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推动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2月18日 


推动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一、支持企业扩大出口规模。对年自营出口额突破一定规模,且满足相应增速的外贸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设立企业出口成长奖,对年自营出口额首次突破一定规模的外贸企业,分别再一次性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支持企业扩大进口规模。对年自营进口额突破一定规模,且满足相应增速的外贸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对年自营进口设备或技术总额达到一定规模的外贸企业给予贴息。对年自营进口额首次突破一定规模的外贸企业,分别再一次性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实行“一企一策”精准扶持。对新招引落地的大型供应链、区域性总部、跨境电商等平台类企业,在我市招商引资政策总体框架内,按“一企一策”给予扶持。(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对外贸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商务洽谈活动产生的展位费、布展费、宣传推广费、人员差旅费等,补贴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工业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黄政办发〔2023〕27号)相关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鼓励企业开展品牌建设。对企业通过欧盟CE、美国FDA、加拿大CSA、日本JDMF和PSE等国际市场准入性质的产品认证和检测,按照企业实际发生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对获得海关AEO高级认证的企业,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支持企业应对贸易摩擦。对企业应对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摩擦产生的仲裁费、诉讼费、调查费等,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给予全额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支持发展外贸新业态。对经省商务厅认定的省级跨境电商园区,年进出口额(以海关公布的数据为准,下同)达到一定规模,且孵化培育跨境电商实绩企业超过一定数量的,一次性给予奖励。对年进出口额达到一定规模的,按照不同比例给予奖励。对经省商务厅认定的企业自建或租赁的海外仓,面积达到相关标准且发生实际业务的,按照建设资金或年租金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支持发展服务贸易。对年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以商务部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系统核准数据为准,下同),一次性给予补助;对在商务部服务贸易重点监测直报系统填报数据6个月以上的企业,每月给予填报人员一定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深入实施外贸综合服务工程。对在省商务厅备案、年度绩效评价成绩优秀等次,且年进出口额达到一定规模的外贸综合服务中心承办企业,除享受第一条政策外,每年再一次性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压减出口退税时间。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为一、二类的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实施“无纸化填报”,出口退税平均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1000万元以上的出口退税资金池,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支持企业规避汇率风险。对在黄冈市融资担保集团办理专项担保开展套保业务的企业,免收保证金、抵押物,对发生的担保费用给予全额补贴。对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企业,按每1美元1分钱的标准给予奖励。对首次办理套保业务的企业,所需期权费用给予全额补贴。单个企业当年支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黄冈市分行、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鼓励外资企业实际到资。对年度实际到资超过150万美元的外资企业,按照企业实际使用外资额的1%予以奖励。对利润再投资和高新技术外资企业到资项目,按照实际使用外资额的1.5%予以奖励。单个企业当年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三、鼓励外资企业加大研发投资。支持外资企业在我市设立外资研发中心,对经认定验收合格的外资研发中心,落实外资研发中心进口设备免税政策,同时享受科技、经信等部门关于科技激励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四、支持跨国公司总部落户。支持跨国公司总部落户黄冈,对经认定的跨国公司总部型项目,按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额的2%予以奖励,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本文件所称“突破”“不超过”“以上”等均包含本数。政策兑现按照“谁受益、谁兑现”原则确定责任主体,各县(市、区)遵照执行;县(市、区)部分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市区部分按现行财政体制分别由市级财政、黄州区政府、黄冈高新区管委会(市区各园区)承担。本文件与其他文件存在重复奖励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本政策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