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法院+工会”开启劳动争议诉讼新模式
信息来源: 时间:2021-01-03 14:50:26 浏览量:
12月22日上午,蕲春县人民法院委派的蕲春某养生管理公司与李某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工作,在蕲春县“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开展,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被申请人李某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了调解。整个调解工作由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主席丁少卿主持,县总工会维权服务部工作人员和县总工会法律顾问詹亚威律师参加调解。
经过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律师陈述,双方对工资及劳动合同存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蕲春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对此作出仲裁裁决。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双方进行了细致解读,反复明晰事理,讲透法理,动员双方换位思考,经过调解,申请人方愿意向被申请人李某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但是部分争议条款未达成共识,主持人决定,5天后再进行第二轮调解。
推行“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较好将劳动争议化解在诉讼前,不仅便利了劳动争议的双方,而且还有效节约了诉讼成本,更为企业提供了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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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上午,蕲春县人民法院委派的蕲春某养生管理公司与李某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工作,在蕲春县“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开展,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被申请人李某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了调解。整个调解工作由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主席丁少卿主持,县总工会维权服务部工作人员和县总工会法律顾问詹亚威律师参加调解。
经过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律师陈述,双方对工资及劳动合同存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蕲春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对此作出仲裁裁决。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双方进行了细致解读,反复明晰事理,讲透法理,动员双方换位思考,经过调解,申请人方愿意向被申请人李某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但是部分争议条款未达成共识,主持人决定,5天后再进行第二轮调解。
推行“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较好将劳动争议化解在诉讼前,不仅便利了劳动争议的双方,而且还有效节约了诉讼成本,更为企业提供了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