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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调解,让异地农民工安“薪”踏上返乡路

信息来源: 时间:2025-01-14 08:59:51 浏览量:
 
       “感谢你们帮忙,赶在年前解决了我工伤赔偿的事,心里踏实了,这下可以安心回家过年咯。”1月6日,县总工会联合县仲裁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工伤事故引起的赔偿纠纷案,成功维护了异地农民工合法权益,让他安心踏上返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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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彝族小伙俄某某是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被公司安排到浠水某新材料项目公司从事带班班长工作。2023年7月,俄某某在加药车间工作时不慎滑倒受伤导致脑震荡和腰椎骨折,依法认定为工伤,被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停工留薪期六个月。俄某某向公司协商提出给付工伤相关待遇,双方未能协商一致,随后,俄某某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11万元。
 
      2025年1月3日,县仲裁院将案件转至县总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进行调解处理。调解员收到案卷后,立即对案件认真研判分析,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经了解,公司方对俄某某伤残等级存疑,认为实际受伤程度比较轻,要求赔偿款过高,并且没有依法为当事人缴纳工伤保险;而俄某某认为,虽然不解除劳动关系,但九级伤残补助11万元并不过分,且马上要回乡过年,希望迅速解决纠纷。
 
      为了帮助俄某某早日拿到赔偿金安心返乡过年,1月6日,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县“人社+工会”裁调对接工作室“面对面”开展调解,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法规,强调企业应当履行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以及劳动者在遭受工伤后应享有的权益,经过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协定由该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俄某某各项工伤赔偿金11万元,双方现场签订调解协议,县仲裁院当场出具仲裁调解书。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浠水县总工会副主席余有平表示,“我们将继续通过‘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联合法院、检察院、人社等多方力量,确保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高效运行,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打造浠水新‘枫’景”。据悉,2024年,浠水县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劳动争议案86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443.31万元。
 
      (通讯员:李璐、郭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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