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总工会成功调解涉劳务工资案件
信息来源: 时间:2022-08-08 16:54:39 浏览量:
近期,团风县“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室成功调解涉劳务工资案件。
2019年2月,贾某某等5人入职某公司,在团风某售楼部从事商品房销售工作,后该公司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不善,没有按时足额向贾某某等5人发放工资。2022年3月底贾某某等5人与该公司解除了劳务合同,并在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的主持下签署了调解协议,至五月底,该公司在贾某某等人多次催促下支付了部分工资,余下未及时支付。为维护合法权益,5人具状诉至团风法院,要求该公司立即支付其工资合计138155元。
收到案件材料后,团风县法院将案件诉前派给团风县“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室调解,工会调解员及时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做好贾某某等人的情绪安抚工作,征求其诉前调解意见;明确告知用人单位必需按照当事人双方约定的方式和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行使劳动报酬请求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过多次工作,该公司表示愿意与贾某某等人诉前调解并及时支付工资余款。贾某某等人也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表示理解,同意给予一定付款期限。通过诉前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该公司分批次支付了工资余款。
今年以来,团风县总工会积极践行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室这一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平台的特殊作用,推动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从源头快速化解纠纷,提升了诉调对接工作效率,有效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邹松林)
信息来源: 时间:2022-08-08 16:54:39 浏览量:
近期,团风县“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室成功调解涉劳务工资案件。
2019年2月,贾某某等5人入职某公司,在团风某售楼部从事商品房销售工作,后该公司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不善,没有按时足额向贾某某等5人发放工资。2022年3月底贾某某等5人与该公司解除了劳务合同,并在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的主持下签署了调解协议,至五月底,该公司在贾某某等人多次催促下支付了部分工资,余下未及时支付。为维护合法权益,5人具状诉至团风法院,要求该公司立即支付其工资合计138155元。
收到案件材料后,团风县法院将案件诉前派给团风县“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室调解,工会调解员及时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做好贾某某等人的情绪安抚工作,征求其诉前调解意见;明确告知用人单位必需按照当事人双方约定的方式和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行使劳动报酬请求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过多次工作,该公司表示愿意与贾某某等人诉前调解并及时支付工资余款。贾某某等人也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表示理解,同意给予一定付款期限。通过诉前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该公司分批次支付了工资余款。
今年以来,团风县总工会积极践行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室这一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平台的特殊作用,推动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从源头快速化解纠纷,提升了诉调对接工作效率,有效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邹松林)